学校各有关单位:
2010年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常年随时受理申报和即时通讯评的申报制度,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金额
1、资助对象:
(1)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结构完整、内容完成80%以上、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
(2)成果为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须通过答辩3年以上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3)应用研究成果不能申报;
(4)出版著作的修订本不能申报;
(5)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
2、学科范围:人文社会科学所有学科;
3、资助额度:与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助强度大致相当,约为13万元;请申请者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二、申报者要求
1、申请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成果的作者,享有著作权。
三、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必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推荐(一般是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成就和影响的专家);
3、申报和推荐时有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查实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报管理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保密;
5、对未立项者将反馈评审意见;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1、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2、形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把下列材料报送科研处(1)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合格的《申请书》一式3份,(2)研究成果一式6套;如研究成果超过80万字,则需提交研究成果一式3套、研究成果简介一式6套(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全书目录、参考书目);(3)包括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一张。
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ljwang@stu.edu.cn。
联系人 :高 见 王丽菊
联系电话:82902563